附件2
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
一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单位:万元
项 目 | |
合 计 | 125.4 |
因公出国(境)费 | 0 |
公务接待费 | 16 |
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| 109.4 |
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费 | 73.4 |
公务用车购置费 | 36 |
二、2021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125.4万元,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,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9.4万元。本次公开“三公”经费为部门汇总数,包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,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:本部门本年、上年均未编制因公出国(境)费预算
(二)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,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,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与审判业务无变化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接待相关的费用。经费使用严格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行〔2016〕372号)等相关规定。
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9.4万元,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,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与审判业务无变化。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费73.4万元,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,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油费、维修等运行中相关费用。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,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;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中的车辆、牌照等相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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