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6日,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展“江淮风暴”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强制腾退厂房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一级高级法官朱兆法,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许徽,党组成员张广斌现场督战,2名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现场见证。
下午3点,随着南谯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冯春一声令下,8个执行小组30余名干警齐整出发,奔赴现场。
2018年8月,因经营需要,滁州市某汽车公司向滁州市某银行借款800万元并将厂房土地使用权、在建工程作为借款抵押担保。后该公司逾期未还款,银行催要无果诉至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判决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。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南谯法院第一时间查封该公司土地、厂房等共计33299平方米。经过两次公开拍卖后,查封财产由滁州某材料公司成功拍得。
在拍卖前后,南谯法院已在该汽车公司张贴履行公告、腾房公告,要求其限时自行腾空。与此同时,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、实地走访等方式,督促该公司实际管理人主动搬离腾空厂房,并告知其不主动腾退的法律后果。然而限期已至,被执行人仍未搬离。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,及时交付厂房给买受人,南谯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行动。
腾退现场,随着厂房大门的打开,执行干警们按照预案有序展开行动,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、造册,并运至存放点。此外,为确保执行行动规范、公开、透明,执法干警对案件执行进行了全程影像记录。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战,厂房内设备成功搬离,腾退工作全部完成。执行法官现场将厂房等移交给买受方公司,该案圆满执行完毕。
行动前,朱兆法一行还参观了南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、执行事务中心、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,详细了解法院审判执行、一站式建设等工作情况。
来源:南谯法院